一般认为,凡是当事人有处分权的民事、经济争议,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均可以将该争议提交仲裁。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可以提交仲裁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和其他财产权益***,可以仲裁。”对该范围,具体包括:
1、各类合同***。包括买卖、赠与、借款、租赁、委托、行纪、加工承揽、技术、建筑、房地产、产品质量、运输、仓储保管、金融、证券、保险、期货、投资、著作权、专利、商标、涉外经济贸易、海事海商等各类合同***。
2、其他财产权益***。非合同的财产权益***主要指侵权***,包括消费者权益侵权***、海事侵权***和其他涉及财产权益的侵权***等。
另外,我国法律也明示规定了不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所确定的制度提交仲裁的***内容:①有关公民人身关系的民事***,具体指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②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③有关特殊领域的经济***,国家目前安排了特殊的争议解决机制,具体指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