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条例》的规定,***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事项:
(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四)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2021***受理期限是多久?
《***条例》第22、33条规定,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人。***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国土资源***规定》第28条规定,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重大、复杂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人延期下星期。
因此,根据现行规定,有关征地***事项经受理后,应当在60日内办结,经批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
***受理之后可以***?
可以。***是指当事人就民事***向人民***提***讼,请求人民***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的行为。即请求***通过审判,使被告人承担某种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须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还须属于受诉***管辖范围。
***,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