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 50936 V管理员 /2023-05-20 /108 阅读 0520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5条第2款的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60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 展开阅读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