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制度之我见
摘 要:《海牙规则》目前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仍得到普遍适用。但随着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受到更大的重视和海上货物运输对货主权益的进一步保护是海上货物运输公约发展的必然趋势。本文通过对海上货...
摘 要:《海牙规则》目前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仍得到普遍适用。但随着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受到更大的重视和海上货物运输对货主权益的进一步保护是海上货物运输公约发展的必然趋势。本文通过对海上货...
1.根据货物是否装船,可分为“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已装船提单”是指船舶公司已将货物装在指定的船舶上后签发的提单;“备运提单”是指船舶公司已收到指定货物,等待装运货物期间签发的提单。2.根据提单有无批注分“清...
关键词:海上运输-提单-记名提单-承运人是否有权未收回正本提单放货给收货人案情简介及一审、二审法院的观点:peter voss先生是德国的汽车贸易商,想出售一辆敞篷奔驰轿车给韩国的seohwan贸易公司(以...
原告:纺织品进出口公司。被告:捷达国际运输公司(简称jd)被告:东方海外货柜航运(中国)公司(以下简称oocl)。1995年12月,原告和美国wheelplusinl公司签定了售货确认书,由原告买给该公司价值约111...
·申请人应向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分会提交仲裁申请书,一式五份;简易程序 中申请人应提交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仲裁申请书应写明:(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如果有邮政编码、电话、电传和传真也应 ...
一、具体案情 1997年10月27日,华联公司与瑞士迪高谷物有限公司(decom s.a)签订买卖合同,向后者购买12,000吨(可增减10%,由卖方选择)散装黄豆粕,约定货物价格为中国蛇口或赤湾...
研究无单放货的法律性质,首先必须研究提单的法律性质。我国《》第七十一条规定:“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受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凭证”。对以上条文规定,通常的理解认为:“根...
提要:船舶在卸货港滞期,承运人依据含有并入条款的提单向收货人主张卸货港滞期费,并为收取滞期费留置在船货物、申请法院扣押和拍卖货物。海事法院认为,提单并入条款合法有效,收货人有向承运人支付卸货港滞期费的义务,但承运人在...
原告:中国石化胜利油田有限公司海洋石油船舶公司。住所地:桩西海港。 负责人:姜毓敏,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耀晖,中国石化胜利油田有限公司海洋石油船舶律顾问。 委托代理人:宋修军,中国石化...
共同海损应当由受益人按照各方的比例合理分摊。一、船舶因共同海损的分摊,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的完好值,减去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计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实际价值加上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计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